| 根据莆委编〔2006〕52号文之规定,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各科室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社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工作关系;组织开展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重要文件起草、重大会议的组织和市社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履行监察职责;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公文收发、管理、秘书、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宣传、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及外事工作;检查监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汇总、审核、上报本系统有关统计报表,编写统计分析;负责机关房产、基建、水电、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会同机关党组织做好计划生育事务性工作;负责编撰供销合作社大事记;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县、区供销合作社主任任职资格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社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年终评绩评优工作;建立健全人事劳动管理有关制度。
(三)财会审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系统财务会计和社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汇总、上报系统的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及专题分析;编制、审核、汇总市社本部及直属单位财政经费预算和决算报表,核拨财政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供销社与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的政策协调;负责直属企业年度经济指标的制定和考核;负责对直属企业重大投资、融资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项目的审查;负责本级社社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市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营状况、年度决算、离任经济责任、任期经济责任等方面审计;针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建立健全财务各项管理制度。
(四)经济发展科
负责编制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预期目标;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完善烟花爆竹购销管理体制,搞好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本系统农产品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办好“莆田农产品信息网”网站;负责系统内“新网工程”项目筛选、审查、立项上报并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工业工作。根据政府的授权,负责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储备方面的管理,参与研究农业生产资料供需平衡和进出口计划;负责指导基层做好防汛救灾物质储备、救灾食品食物等物质储备工作;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研究提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价格管理建议;指导本系统农资商品质量管理、监督、检验工作;推动农资科技兴农服务工作。
(五)合作指导科
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本系统体制改革、组织建设、企业管理、行业纠风、政风行风评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指导本系统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评优创先、安全管理、归口合作商业的行业指导;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的申报、组建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直属企业发展战略;负责审查直属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直属企业置换机制,开拓经营,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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