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困扰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体制、机制障碍得到了根本性的突破。本文分析了福建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积极完善户籍、土地、住房、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配套措施,全省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和启动生态省份建设等一列重大战略的实施,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日益增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人居环境大大改善,城镇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福州、厦门为中心,区域城市为次中心,县级城市为骨干,小城市为基础的分工有序、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四级城镇体系。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事业的全面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日益增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人居环境大大改善,城镇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事业全面推进。
一、城镇化发展历程
通常将城镇化发展进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城镇化水平较低、发展较慢的初期阶段,人口向城镇迅速集聚的中期加速阶段以及高度城镇化以后区域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全面提高、城乡统筹、地区协调发展的后期阶段。分析福建城镇化发展进程,在经历了初期阶段后正处在中期加速阶段。
(一)发展初期阶段
改革开放以前,是福建城镇化发展的初期阶段。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是城镇化动力机制的主体,行政手段渗透于城镇规模的确定、城乡人口的流动及城镇化道路的选择等各个方面。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曾一度出现工业化所引起的快速城镇化现象,但很快受国民经济调整的影响,工业发展停滞,政府大力精简城市人口,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同时,“文革”期间大量的知识青年和干部下放农村。此外,由于福建地处台湾海峡的特殊位置,国家对福建没有进行大的投资,仅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小三线”建设中,内地鹰厦铁路沿线的三明、永安、南平、邵武等工业城镇得到一些缓慢发展,而沿海一线城镇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福建城镇化进程受到抑制,城镇化水平一直在13%左右徘徊。
(二)发展中期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自那时起,中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福建的发展也焕发出勃勃生机。特别是1992年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趋向之后,城乡集市贸易更加开放和迅速发展,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和小城镇,出现大量的城镇暂住人口。与此同时,一大批乡镇企业的崛起,进一步推动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成为福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1994年9月,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科委、农业部、民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小城镇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引导城镇化的开端。1996年,中共福建省第六次党代会明确指出,“搞好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提高城镇现代化水平。”由此,城镇化成为福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福建在城镇化的路径选择、发展速度、动力机制、产业布局、城镇经营、发展定位等各方面进行摸索,并得出了具有福建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为配合实施城镇化战略,福建取消了进城控制指标和“农转非”计划指标,率先打破建国以来的人口户籍二元化管理制度,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限制,同时,实行土地流转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了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长期困扰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根本性突破,户籍、土地、住房、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配套措施逐步完善,为福建城镇化水平建设的迅速发展开辟了道路。
纵观福建城乡人口规模发展历程(见表1),城镇化建设发展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前的徘徊不前,在改革开放后快速推进。近30年间,全省城镇人口从336万人迅猛增加到1744万人,增加了1408万人,城镇人口规模翻了4番多;城镇化水平由13.7%提高到48.7%,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9%)4.2个百分点,提高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4.9%)3.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11位,城镇化建设由进入发展中期加速阶段到中期加速、城镇体系构建完善阶段。
二、城镇体系逐步完善
目前,福建城镇职能已由地方中心型向专业型转化,出现了一大批以工业为主要职能的城镇,闽东南沿海城镇数量多(建制镇344个),分布密集,形成城镇密集区,内地山区城镇密度较低(建制镇247个),沿交通干线成带状“链珠状”式分布。全省形成了以福州、厦门为中心,区域城市为次中心,县级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四级城镇体系。第一级为省会城市福州和经济特区厦门;第二级为泉州、莆田、漳州、龙岩、南平、三明和宁德7个地级设区市;第三级为14个县级市和45个县城;第四级为546个小城镇。四级城镇区域的分工有序、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结构协调构建了有较强集聚和辐射功能的福建城镇体系。
(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
长期以来,由于政策导向以及先天弱质性的原因,福建存在着城镇规模偏小,大中城镇缺乏,小城镇散而乱的特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各种产业、人力等要素不断向大中城镇聚集,福建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到2007年,福建有城市建成区人口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4个,分别是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50~100万人的大城市2个,分别是漳州市、龙岩市;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5个,分别是南平市、宁德市、三明市、晋江市、南安市;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12个,分别是福清市、长乐市、永安市、石狮市、龙海市、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漳平市、福安市、福鼎市。
2007年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3942平方公里,分别比1978年的1492平方公里、1997年的10122平方公里增加了许多;从1978~2007年全省城市和建制镇数量变化情况(见表2)看,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建制镇数量也不断增多,城市和镇的规模不断扩大,城镇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大大增强。
(二)中心城市社会经济主导地位显著
近年来福建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快实现沿海城市带为脊梁的城镇体系空间发展布局,形成了以闽江口、厦门湾、泉州湾三大城镇密集地区建设为支撑,三大省域中心城市、六大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社会经济发展模式。
2007年,闽江口的中心城市福州市、厦门湾的中心城市厦门市和泉州湾的中心城市泉州市城镇人口总量高达950万人,占全省城镇人口的54.5%,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55.9%、81.2%和48.5%;它们的地区生产总值也分别居全省1~3位,分别为1974.6、1387.9和2283.7亿元,总量达5646.2亿元,占全省的62.9%;第三产业增加值也分别居全省1~3位,分别为852.5、632.4、827.6亿元,总量达2312.5亿元,占全省的65.9%。全省14个县级市的地区生产总值为2465.7亿元,占全省的27.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825.6亿元,占全省的23.6%。城市在促进福建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骨干作用,城镇已成为全省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交通发展的主要空间载体。
(三)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人居环境大大改善
福建在积极发挥城市社会经济骨干作用的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人居环境的建设投入,仅“十五”期间,全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入达380亿元,是“九五”期间的近2倍,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5%。2007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的自来水普及率分别是98.99%和89.50%,燃气普及率97.24%和94.33%,人均道路面积10.98平方米和8.54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9.54标台和2.78标台,反映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水平的8项指标全部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福建坚持以人为本,启动生态省份建设,把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治理项目列为优先发展项目,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提高城镇生态环境水平。到2007年底,全省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分别达8.30公里/平方公里和5.37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74平方米和7.8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2.0%和25.43%、污水处理率66.66%和25.11%、生活垃圾处理率92.17%和27.86%,人居环境大大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32平方米,居全国前列。
近30年来,全省社区物业管理逐步完善,实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达68%,累计共有49个物业管理项目获得全国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称号,145个住宅小区(大厦)获得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称号。厦门荣获“联合国人居奖”,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龙岩、永安、邵武、晋江、石狮、惠安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闽江两岸生态环境整治和泉州市名城保护与建设等9个项目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泉州被评为“最佳中国魅力城市”,泰宁被评为全国十佳魅力名镇。泉州市区排洪排涝整治工程获“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称号。
福建建立和完善了风景名胜区体系。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3处,省级风景名胜区35处,总面积达2200多平方公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位居全国第三位。泉州市中山路、漳州市香港路—台湾路获“联合国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武夷山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名录,获“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通过城镇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的集聚和辐射效应,使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迅猛提高。通过启动生态省份建设,使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水平大大提高,人居环境大大改善,城镇体系逐步完善。
三、区域城镇发展特点
在福建各区域城镇化水平中见表3,厦门城镇化水平高达81.2%,为全省之最,率先进入了城镇化水平高度发展的后期阶段;福州、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和宁德等8个设区市的城镇化水平也进入了中期加速、城镇体系构建完善阶段;分布于沿海、内地山区等不同区域的城镇化建设发展,对于加快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闽东南城镇密集区建设发展
闽东南指福州、厦门、莆田、泉州和漳州所辖区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人口流动的逐步加快,福建积极调整闽东南区域的行政区划总体布局,体现中心集聚、轴线推进,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和沿海港口为依托,沿交通运输干线为主轴的集约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了以福州市为中心的闽江口城镇密集区、以厦门市为中心的厦门湾城镇密集区和泉州市为中心的泉州湾“半小时”城市群。闽东南城镇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适时打破行政区划束缚,促进区域城镇发展。1978~2007年,经过多次的行政区划调整(见表4、表5),闽东南区域的行政区划发生了巨大变化。福州市现辖5个区、2个县级市和6个县,所辖区域面积扩大了数倍,厦门市辖区全面改为建制区,莆田地区改为莆田市,晋江地区改为泉州市,龙溪地区改为漳州市,各地所辖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合理,适应了区域城镇的发展,整合了区域内的农业、工业、市场、生态、旅游及其他功能区,优化区域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合理确定了区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和布局;统一规划和建设区的基础设施、大中型社会事业项目,合理安排城镇间港口、高速公路、信息网络、能源供应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基本实现了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管。
2、闽东南区域城镇人口迅速增长,成为全省的龙头。1978~2007年,闽东南区域市辖区由10个增加到21个,增加了11个;县级市由2个增加到6个,增加了4个。区域城镇人口从193万人,占全省城镇人口57.4%,迅速增加到1271万人,占全省的72.9%,区域城镇人口规模比同期全省城镇人口规模多翻了近2番。同时,闽东南区域生产总值也从1978年的38.4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58.3%,增加到2007年的7012.7亿元,占全省的78.1%,比同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高出1.3倍多。
3、由于闽东南区域内各城镇密集区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内涵等差异,改革开放后,各地城镇化发展有着各自的目标和重点。
福州适时大幅调整行政区划,强化闽江口城镇密集区建设,建成了以福州城市为中心,福清、罗源为副中心,沿海高速公路、国道干线和闽江为轴线的闽江口“T”型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筑成了城镇群体内部结构较现代化的交通网络。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福州市作为省会城市,不仅参与全国省际中心城市的竞争,做大做强,成为在全国竞争格局中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中心城市,并以建设园林经贸港口省会城市和省域核心城市为目标,依托空港、海港,实施“东扩南进”发展战略,加强外围卫星城镇的建设,抓紧罗源湾深水港区、福州金山青口特色工业园区和大学城建设,做大福州城市体量,集聚了城镇人口,使福州城镇化水平得到长足的发展,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阶段。
厦门作为改革开放的特区,以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城市为目标,以精品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扩大城市规模,强化经济特区功能和在厦门湾城镇密集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全力推进现代化、城镇化进程。布局上以厦门本岛为中心,重点沿环厦门湾、同集路和环同安湾三个发展轴,加快向岛外拓展,集聚了大量的城镇人口,基本实现由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城市的转变,城镇化水平率先进入高度发展的后期阶段。
泉州作为省域中心城市,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主要以福厦交通走廊、漳泉肖铁路及305、306省道为城镇发展布局,致力于沿海繁荣大道建设,形成了以泉州为中心,晋江、石狮、南安、惠安为副中心的“半小时”城市群。实施“东进、北拓、南下”的大泉州城市发展战略,扩大城市规模,初步形成了工贸港口城市。副中心城市集聚了大量的城镇人口,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阶段。
漳州调整行政区划,以建成闽东南地区重要的商贸生态城市为目标,漳州市区为基础,沿九龙江西溪两岸进行开发、拓展,积极推进战略性东移,城镇重点沿厦门湾和漳诏高速公路发展布局,形成了以漳州市区为中心,龙海、东山为副中心的空间布局结构。积极创建海峡西岸漳州南太武经贸协作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城镇化水平发展较快,城镇化水平已进入发展中期的加速起步阶段。
莆田全面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特别是在本世纪初,以突出妈祖文化特色,建成新兴旅游港口城市为目标,加快一城三府不合理的行政区划调整,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突出抓好湄洲湾北岸中心区和西天尾新区的规划与开发,重点以城涵两城区为中心,沿海国道干线、城涵第二通道和笏石公路为发展轴线,辐射和培育了周边城镇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水平、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起步阶段。
(二)内地山区城镇建设发展
内地山区指三明、南平、龙岩和宁德所辖区域。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内地山区城镇发展重点以区域中心城市、县级小城市、县城、中心小城镇为集聚的发展,实行点轴、“链珠状”式的城镇化网络发展模式。行政区划调整变化较闽东南区域小(见表6、表7),区域内市辖区从无增加到5个;县级市由2个增加到7个,增加了5个。区域城镇人口从143万人增加到473万人,增长330.8%。
目前,内地山区基本上形成了位于横南铁—鹰厦铁路中段—梅坎铁路沿线城镇带、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沿线城镇带、厦—漳—龙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带和双福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带,“四带”节点上的重要城市龙岩、三明、南平和宁德,人口和生产要素的集聚,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经济较繁荣,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增强,区域内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合理布局。内地山区四地市的城镇化发展特点如下:
三明设区建市,以建成福建内陆工业城市为目标,逐步向沙县方向拓展,扩大城市发展空间,有效地转移部分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和集聚功能。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永安为副中心,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省道三郊线、国道205线、鹰厦铁路为发展轴线的城镇发展布局形态,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起步阶段。
南平调整行政区划,以建成福建沿海至内地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及独具特色的山水城市为目标,加强市区外围若干个卫星城镇的建设。形成了以南平城市为中心,邵武市和武夷山市为副中心,鹰厦—外福铁路、横南铁路、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316国道为发展轴线的“一点三线”城镇发展布局,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起步阶段。
龙岩作为闽粤赣三省边区交通枢纽,设区建市,根据区域资源和区位条件,以建设山水园林城市为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形成了以龙岩城市为中心,漳平、永定、长汀为副中心,沿漳龙梅铁路、319国道和205国道三条轴线,由东南向西北推进的城镇发展布局,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阶段。
宁德调整行政区划,以建设沿海港口城市为目标,坚持山区、沿海两条线推进,建设东侨新区,拓展飞鸾、三都城澳、漳湾等港区。形成了以宁德城市为中心,福安、福鼎、霞浦为副中心,沿海双福高速公路为主轴、内地连接沿海高速公路线为副轴的城镇发展空间布局,城镇化水平进入中期发展的加速起步阶段。
(三)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后,福建小城镇建设驶上了快车道。福建以“建新村、奔小康”为契机,围绕“百镇试点”和“百村试点”工程,把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纳入全省经济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村镇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围绕小城镇建设做到了“四抓”,一是抓试点,制定科学的小城镇建设规划;二是抓科技园区,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三是抓市场建设,以市兴镇;四是抓功能服务,营造小城镇建设的良好环境,使八闽大地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大大加快,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像龙海角美镇、晋江安海镇、南安水头镇、闽侯青口镇、福清龙田镇、永定坎市镇等有一定规模的社会主义新型小城镇。
2007年,全省共有小城镇591个,比1978年增加了529个,小城镇个数增长了8.5倍多。全省小城镇用水普及率达89.50%、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67.16升、燃气普及率达94.33%、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2.78标台、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8.54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8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25.43%、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达5.37公里/平方公里、污水处理率达25.11%、生活垃圾处理率达27.86%,所有小城镇全部通公路、通电。
据统计1982~2000年,18年间福建小城镇人口从216.8万人,增加到2399.5万人,小城镇人口增加了11倍,而同期全省城镇人口仅增加3.6倍,小城镇快速发展为城市人口和镇人口的集聚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全省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